根据《镇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镇政办发〔2019〕108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0〕52号)和《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镇人社发〔2020〕78号)精神,经单位申请、业务部门审核、数据联网比对,江苏金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等620家单位4270名职工符合以工代训新吸纳补贴政策;江苏金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25家单位5817名职工符合以工代训停工停业补贴政策,拟补贴资金总额71785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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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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