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二、提供资料:
(一)档案转出:接受档案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介绍信。
(二)查阅档案: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三)借阅档案:
1、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2、借阅入党材料转正时需持转正单位党委(支部)的介绍信和借阅人身份证。
三、收标准费:
档案转出:邮寄费30元/份。
四、办理时间:
即时申请,即时办结。
五、咨询服务电话:
0511-88356809
六、办理地点:
市区港西南路8号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5楼
七、注意事项:
(一)档案转出:人事档案通过邮局机要渠道转递至对方,严禁个人自带。
(二)查阅档案:本人及其亲属不可查阅本人档案。
(三)借阅档案:
1、借阅档案必须于一周内归还(入党材料可在转正后归还);
2、本人及其亲属不可借阅本人档案。
八、监督电话:
0511-883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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