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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办理告知书

来源:扬中人才网 时间:2015-11-25 作者:yangzhong 浏览量:

一、受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

二、提供资料:

(一)档案转出:接受档案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或介绍信。

(二)查阅档案: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三)借阅档案:

1、持单位介绍信和查阅人身份证。

2、借阅入党材料转正时需持转正单位党委(支部)的介绍信和借阅人身份证。

三、收标准费:

档案转出:邮寄费30元/份。

四、办理时间:

即时申请,即时办结。

五、咨询服务电话:

0511-88356809

六、办理地点:

市区港西南路8号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5楼

七、注意事项:

(一)档案转出:人事档案通过邮局机要渠道转递至对方,严禁个人自带。

(二)查阅档案:本人及其亲属不可查阅本人档案。

(三)借阅档案:

1、借阅档案必须于一周内归还(入党材料可在转正后归还);

2、本人及其亲属不可借阅本人档案。

八、监督电话:

0511-8833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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