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代理招用所需人员,并交用工单位面试、确定人选(此条适合新招用人员的派遣);2、与用工单位确定的雇员签订劳动合同,接转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 3、代发被派遣人员工资和代扣个人所得税; 4、各类社会保险帐户的开立、缴纳、保险的享受; 5、出具派遣人员的各类人事证明; 6、派遣人员劳动纠纷的处理; 7、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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