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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荟扬”计划》《产业工人“聚扬”计划》相关补贴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zcx 时间:2022-03-15 作者:zcx 浏览量:

为了加快落实《大学生“荟扬”计划(2021-2025)》《产业工人“聚扬”计划(2021-2025)》,推动高校毕业生及时、快速享受相关补贴,现就关于开展2022年相关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申报企业和个人对照《关于印发扬中市〈大学生“荟扬”计划(2021-2025)〉〈产业工人“聚扬”计划(2021-2025)〉实施细则的通知》(扬人才办〔2021〕13号)文件规定,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对象的,按要求及时完成申报工作。

2、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从2022年1月1起实行线上申报。由毕业生所在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于每季度首月(其他时间不开放)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5a.hrss.zhenjiang.gov.cn),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技职院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每季度第二月人社审核,第三月公示并发放上季度补贴。在本市范围内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在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6个月内,由新录用参保企业重新申报,申报时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须在申报企业处于缴纳状态。正常续发人员不需要重新申报,由系统比对社保参保单位和参保状态。2021年线下申报的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人员不需要重新在线上申报,由人才中心查询比对,中途变更单位和租房合同到期的及时提供相对应的材料补充。

3、企业应及时为本单位员工申报相应补贴,人才补贴以申报对应的季度开始计算,不往前追补。因迟报漏报导致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自行承担。例如:毕业2年内来我市企业就业的(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2020年6月毕业的,符合申报的最迟时间为2022年7月)。

4、《大学生“荟扬”计划》《产业工人“聚扬”计划》其他线下申报的补贴全年接受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实施细则、注意事项、申报表格、承诺函等材料登录扬中人才网-公共服务-人才政策专栏下载(2021年8月25日发布),网址: www.yzrc.net

5、纸质申报材料(除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统一送至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或相关科室。(地址: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6、政策申报咨询:

大学生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科(304室)88351071

招引政策咨询:人才服务中心(303室)88355071

扬中市一站式人才服务窗口:88399071

扬中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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