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项目服务中心年度总目标,编制本部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
2、负责处理业主(住户)投诉,并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业主(住户),了解业主意见或建议。
3、负责项目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缴工作,对欠费户进行重点催缴,确保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收缴率达到年度目标。
4、负责物业 四保 服务的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项及时给予纠正。
5、负责业主(住户)的反馈工作,确保对于业主(住户)的投诉、报修或暂时解决不了的事宜在24小时以内给予答复。
6、负责对业主(住户)的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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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良好 优秀 极好扬中佳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06-13 。公司经营地址位于: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扬子西路与新民南路交界处(行政中心斜对面),交通便利 经营领域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园林绿化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拥有20-99人,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在镇江市中担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