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注意事项提醒
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执行苏职称[2021]5号文条件。工程师申报条件除满足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要求外,还必须同时满足第十一条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13项条件中两项。对大多数申报人员而言,就是第3条工程业绩和第13条论文编写。
从多次评定发现,一部份申报者在提供工程业绩、论文方面出现问题,为此请各位特别重视。
问题一:工程的规模及体量不能满足相关要求;
问题二:提供的业绩条件不能反映是申报者所为,因此请申报者必须提供合同、验收证明以及申报者参与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验收证明中有签字明确的更好,否则应提供相关一级组织的证明材料,一句话就是能证明是申报者的业绩材料,一定要闭合。否则提供的业绩材料再多,专家评委是不认可的;
问题三:提供的论文不是申报者自己所写。面对评委提问一问三不知,因此请各位申报者务必自己完成撰写。对申报工程师职称的论文要求不高,不要求发表,工作总结也可,但必须是自己完成,对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要清楚;
问题四:对学历专业是非建设工程专业的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专业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五:对于通过省及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申报者,应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