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形势,根据镇人社发(2016)34号、镇财发(2016)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本市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稳定岗位补贴。新政策将覆盖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新政策规定的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将从今年起执行到2020年底。
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在次年3月至10月底前向参保地所在就业管理经办机构提出稳岗补贴申请。2015年度稳岗补贴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具体政策和申办程序可以通过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zrs.gov.cn/)或扬中人才网(http://www.yzrc.net/)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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