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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奖励

来源:扬中人才网 时间:2020-08-10 作者:yangzhong 浏览量:

扬中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奖励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由企业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后继续与所在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标准

博士学位2万元、硕士学位1万元。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 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历证书于选送单位就业期间取得。

2.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继续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

3. 企业选送的人员持有职称证书并在扬中市正常缴纳社保。

(二)申报程序

企业向扬中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提交申请,填写《扬中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提升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学历证书以及新获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四、其他事项

受理部门:扬中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832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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