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5号)要求,现将我市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机械工程系列的产品设计开发、制造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产品营销、技术咨询与服务、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安全等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2.被用人单位聘用、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人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涉及调整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条件
2019年度我市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机械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3〕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其中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
三、二级评审要求
根据省职称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用二级评审的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一级评审采用专业答辩的形式,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凡不参加一级评审人员的材料不能提供给二级评审(评委会表决)。二级评审仍采用召开评审会议的形式,一级评审的安排和具体要求由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从今年起,依托“镇江智慧人社”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www.hrsszj.gov.cn/PublicServicePlatform/index.action网址,个人注册登录后,选择“业务办理”-->“人事人才”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网申成功后系统自助双面打印);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规格A3,单面打印);
(四)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技术职务聘任证明材料;
(五)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七)所在单位评前公示、推荐材料以及本人近五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八)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九)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
(十)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近五年每年不少于72学时规定,并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和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学习等有效证明材料;
(十一)免冠小2寸(40㎜×30㎜)彩色近照2张,其中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办理资格证书用);
(十二)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单位所在地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参加评审。
(十三)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五、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第二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4、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单位公示、推荐材料;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专业研修班结业证书以及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的有效证明材料;6、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集体获奖证书,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7、专利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需提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第三分册装订顺序:1、目录;2、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3、发表的论文、论著或译著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等复印件;4、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应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工作的材料),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技术标准和技 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等业绩证明材料,项目招投标、承包、施工、验收等业绩证明材料,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等。
请将以上材料按分册目录标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不需要装订。
六、有关事项说明及要求
机械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及单位所在地职称部门审核后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审核成功后,携带纸质材料、有关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及时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 7月31日16:00(逾期不得补报)。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84403810,84411617,联系人:戴军、戴莉萍,材料报送地址: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综合大厅12、13号窗口。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500元。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江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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