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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荐才奖励

来源:扬中人才网 时间:2020-08-10 作者:yangzhong 浏览量:

扬中市荐才奖励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申报对象一般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从业人员)。

2. 申报条件。成功推荐2名以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双一流高校名单每年在扬中市人才网公示。

二、奖励标准

每推荐11000元。

三、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人员填写《扬中市荐才奖励申报表》,向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 资格审核。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根据申报花名册审核汇总后对拟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通过扬中人才网(www.yzrc.ne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 奖励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及时拨付至相关从业人员银行卡。

四、其他事项

受理部门:扬中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835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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